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账号由科发院分配。登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湖北区)申报系统(www.hbipdc.com/5),依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主要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件和pdf文件各一份(pdf文件需加盖公章);
2.中国专利奖附件pdf(只接受pdf文件);
3.中国专利奖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只接受pdf文件)。
申报项目经收集、整理、筛选、公示后,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统一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纸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发院,逾期不再接收。
院士推荐意见书(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于10月8日前报送科发院。
因申报时间较短,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阅读通知,按通知要求报送,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联系人:古文涛
联系电话:027-68862621
材料报送地址:青山校区主楼13楼1310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9.13
第23届国家专利奖评选通知.pdf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docx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1年修订版).docx
院士推荐意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