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的指导作用,国资处开始筹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库,并在全校范围征集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主要工作内容
作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事故调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为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隐患普查和整治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享有的权利
1. 独立提出专业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
2. 获得参加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3. 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履行下列义务:
1. 客观和公正地参与项目评审活动;
2. 遵守保密、主动回避等工作纪律;
3. 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入选条件
1. 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教学、科研、实验室技术人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2. 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第一期专家征集方式和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1.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同时欢迎符合条件的我校教职工积极自荐。
2. 请各单位或个人填写“报送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回执”,并在2019年12月3日前交到我处,电子稿发至国资处邮箱。
邮箱地址:gzc-sys@wust.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68862899
(二) 专家遴选程序:
1. 由我处依据专家入选条件对报名人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2. 将审核通过的初选名单报请武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1月27日
报送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