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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湖北省突发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0年05月11日 00:00  点击:[]

    相关单位:


    为充分做好我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应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现面向省内高校公开遴选湖北省突发环境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级应急专家库”)专家。现将专家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遴选范围:

    专家库专家专业范围包括: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评估、防化、水利水文、地质、农林、环境工程、气象、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质量管理、污染地块调查、化工企业风险管控、垃圾处理、尾矿库生态环境评估与治理、外来物种入侵、珍稀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等多个相关专业、行业,每个领域专家数量视报送情况确定。每名专家可选择至多三个领域。


    二、专家条件:

    1、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

    2、从事所在领域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该领域工作。

    3、熟悉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有关规定要求。

    4、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有关评审、评估、培训和现场应急等工作。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平、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专家工作内容:

    入选省级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工作内容包括:

    1、按照《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能够随时奔赴一线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指挥决策及处置提供服务。

    2、受邀开展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有关培训和应急演练。

    3、及时研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新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有关文件。


    四、遴选形式

    此次遴选采用个人申请或由专家所在单位进行汇总并集中申报的形式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见附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领域内的科研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


    五、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请相关单位(个人)于2020518日(周一)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发院1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5284712@qq.com

    联系人:向方新 联系电话:13871580621




    科学技术发展

    2020511

    湖北省突发环境应急专家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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