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院(以下简称“科发院”)购买了纸质版《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前尚未收到,开学后会发给学院科研秘书,申请人可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781/)。
二、请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主管领导、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
4. 请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信息应与人事档案吻合,并统一出具本单位《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附件1)。尚未入职的人员不得申请;申请人为我校已退休人员,所在学院应在申请报告中注明。
三、2021年申请重大变化
1、正式全面开展无纸化申请,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阶段就准备好此页。
2、新成立“交叉科学部”,具体申请要求参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申请代码有重大调整,请严格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报代码进行申报,各单位一定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切记不要简单选择往年申报用过的代码。
4、扩大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范围,2021年度国家杰青和优秀青年基金资助经费均采用“包干制”。
5、项目结题时结余经费50%以上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交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同意后提交基金委。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6、逐步探索设立科技管理专项项目,资助具有较强宏观战略思维、较高专业水平并有志于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开展科技管理中相关科学问题的研究与实践。2021年启动试点,试点部门:管理科学部,医学科学部,政策局,交叉科学部。
7、稳步扩大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试点范围,2021年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
四、2021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申请人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3.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学院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4.学院应做好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可根据需要制定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方便形式审查,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 具体内容 |
1月15日-3月12日 | 学院组织内容论证,确保申报书质量;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
3月13日-3月16日 | 学院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逐项在系统中确认。 |
3月17日-3月18日 | 科发院依据学院上报的《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系统导出的学院申报清单受理学院推荐项目。 |
3月19日 | 科发院对报送材料核实,确认推荐。 |
六、参与外单位申请盖合作单位章事宜
1、我校是合作单位
2021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申请人,请于3月15日前按照校内印章管理要求办理,附《2021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学院章)》(附件2)、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是依托单位
有外校人员参与的申请材料需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
1.《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学院填写并盖章)》(附件1)一份。
2.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一份,清单上需要盖学院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学院存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科发院只接受二级学院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学院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学院科研秘书退回修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3.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4.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
5.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6.在《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部分,申请人需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
7.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8.研究内容涉及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申请,请申请人落实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06]15号)规定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并提供实验室资质证明和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学院审核后报科发院。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相关机构处理。
联 系 人:向方新、胡澄宇
联系电话:027-68862219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doc
附件2、2021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附件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